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彈藥,服刑238日後,107年12月11日返台。士檢今天偵結,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起訴。孫安佐目前遭限制住居。
士林地檢署指出,孫安佐涉犯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原本本刑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因未遂犯可減半,因此本刑為3年半起跳;另美方法院是依恐嚇及持有槍彈判刑238日,與今天起訴「未經許可製造手槍」罪名不同,後續孫安佐若判刑確定,將不能折抵238日刑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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