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發生一起家暴案,妻子跟丈夫離婚後,仍同居住在一起,前妻疑似受不了丈夫暴力相向,曾向派出所報案,警方說,已經將前夫依家暴法移送。
男子打女生,就發生在苗栗,這對男女原本是夫妻,離婚後同居在一起,前妻疑似受不了前夫暴力相向,曾向警方報案,社會處以曾介入處理。
縣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被害者我們在今年年初的時候,就有受理到通報,被害人他目前還在做多方的考量,他情感上還是有一些,依賴的問題。」
苗栗分局副分局長傅學廷:「離婚後仍同居在一起,那女方在案件發生後,有到本分局報案。」
警方說男子打前妻,違反家暴法及傷害罪,移送地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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