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竹南一名56歲林姓男子,去年4月才在竹南鎮立游泳池踹狗被10歲男童勸阻,林姓男子竟然踹男童被判拘役55天,但今年6月林姓男子又欺負小孩,他在竹南鎮民廣場的籃球場,為了搶球場持美工刀對一群少年揮舞,還揚言要斷人腳筋,苗栗地院考量他有傷害兒童前科,這次直接判他3個月期刑,得易科罰金。
去年4月10日,林姓男子狠踹10歲男童,還逼他下跪,和熱心民眾當面起口角。
大人欺負小孩,還理直氣壯,游泳池監視器拍到當時林姓男子在櫃台,回頭看到一隻名叫「黑熊」的黑狗,竟然岀腳踹狗,剛好被男童看到上前制止,沒想到林姓男子竟然掐住男童脖子,把他推到門外,還踹他膝蓋,要他下跪道歉,當時林姓男子,被判拘役55天。
游泳池櫃檯人員vs.記者:「(所以我們現在也不給他進來)對。」
事發的游泳池在苗栗竹南,自從踢狗又踹童事件後,泳池已經把林姓男子列黑名單。
當時被踢的黑熊還在,變得對陌生人比較有敵意,但今年6月5日,下午6點多,林姓男子跑到竹南鎮民廣場的籃球場,他跟三名少年搶球場不成,竟然拿出美工刀朝少年揮舞,還嗆聲,信不信我會把你腳筋弄斷,讓你一輩子無法走路,又因此觸犯兒少法。
苗栗地方法院庭長宋國鎮:「那法官考量被告之前也有一次,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的犯罪紀錄,所以把他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林姓男子這次甚至拿美工刀恐嚇,一次比一次誇張,法官決定判重一點,讓他知道教小孩絕對不是靠暴力。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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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暴力防範要點:
◎以手臂去抵擋,尤其施暴者攻擊頭部時,更應以手臂保護頭部,因頭皮較不易驗出傷痕,而手臂比頭部容易驗出傷痕,以手臂保護頭部時,可以讓攻擊點落在手臂上。
◎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日後也可出庭作證。
◎現場錄音:如果有機會,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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