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放假,許多消費者紛紛到旅展搶便宜,但竟然有五星級飯店販賣的優惠券,上頭標記有效期限,疑似公然違規,業者強調行之有年,只是為了掌控來客數,但其實大部分店家還是強調「零期限」,就是不想嚇跑消費者,消保官說,優惠券屬於禮券的一種,本來就不該註明有效期,過期了也不該整張作廢,應該要另補價差或變成現金抵用,否則就是違法。
促銷住宿券,業者不發DM,靠工作人員舉牌搶曝光,誘人價格寫得大大的,最下方卻悄悄註明「有效期限到今年年底」。
業者:「這只到12月底。」記者:「只到12月底喔?」業者:「對啊!」記者:「可是我看人家沒有。」業者:「他們是他們,我們是渡假村,一定要限(時間)啊!」
明明優惠券不該註明有效期限,業者強調行之有年,目的是掌控來客數,不只這家,有的業者廣告牌什麼都沒寫,直到拿出實體票券,注意事項最後一行才強調有效期限。業者:「(有效期限)到2014年,超過加500元。」
就怕客人被有效期限「嚇跑」,大部分業者都不「限時」,有人還大喇喇貼出「票券無限期」,優惠券上也找不到有效期限,其實除了旅展團購網優惠,通通標記有效期,像這間日式料理,網站強調2個月的使用期限,如果逾期,票券跟廢紙沒兩樣。業者:「那時候我們紛爭也很多。」
消保官強調,優惠券屬於禮券的一種,依照定型化契約,不得標示期限,真要註明也不得作廢,得另補價差或抵用現金,搶優惠之前最好問個清楚,以免權益無形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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