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有一位駕駛,行駛在國道時,因為違規變換車道被開罰單,但才短短不到3分鐘之內被開罰了4張,讓駕駛覺得很誇張,經過警方解釋過後,原來是駕駛在短時間內多次切換車道,並非單一違規行為,因此必須繳上4張罰單。

記者vs.當事駕駛:「很誇張啦,(怎麼說?),同一個犯法的行為,竟然有辦法開4張出來。」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張弘杰:「如果說車輛的話它沒有保持距離,就變換到他車輛前方的空間,是屬於侵犯他的一個路權的方式。」
情況就類似像影片中這輛銀色轎車,沒打方向燈從右車道切到左車道,就會被開罰3000元罰單,接著在短時間之內,又再做出同樣的違規行為,罰單double變成6000元。

國道警表示若是單一行為,例如在六公里或六分鐘之內超速,不會發生連續開罰的狀況,但是變換車道換了好幾次,並非單一行為,違規幾次就得繳幾張單。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