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溪湖前年曾發生一起人倫慘劇。1名印尼籍王姓外配和吳姓前夫3度離婚,仍與其同住。某日趁前夫熟睡時,持刀猛刺對方,又起了順便殺一殺的念頭,也將熟睡中的女兒殺害。事後親自走至警局自首,並表達「不後悔」,法院判婦人2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全案正上訴最高院審理中。
判決書指出,王女與吳男3度分合,育有14歲女兒。兩人常因工作、女兒教養等問題發生爭執,又和公婆相處不佳因而萌生殺意。王女2018年12月7日凌晨下班又與前夫因工作發生口角,她趁對方熟睡後,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刺殺前夫。吳男驚醒後負傷逃跑,但最終仍遭砍19刀。
王女認為女兒平常不服自己管教,且偏愛前夫,聲稱自己是順便持刀殺害熟睡女兒,遭刺殺17刀。王女後來自行前往警局自首,而父女倆被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
經調查發現,王女雖然曾被診斷憂鬱症、其他思覺失調症,但其在案發前精神狀況相對穩定,除了案發當日將自身存款提領一空,並等前夫入睡後行兇,之後又自行至警局自首,更能詳細敘述案發經過等,顯見反應不低於一般常人,難認定犯案時因精神障礙所致。
一審判定依殺人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且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判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應合併執行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
死者家屬認為,王女多次聲稱殺人不會後悔,還稱判她死刑就好,上訴向法院求處王女重刑。而高等法院認為,雖王女殺意甚堅,但經勘驗相關事證,認為原判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目前上訴最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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