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歸女子回家遇到暴露狂,機警錄影蒐證,新北市板橋一名年輕女子,回家時發現被人跟蹤,對方騎機車在前方路口停車,等她靠近時就做出不雅動作,警方不到一天就逮到這名嫌犯,發現他犯案前刻意變造車牌,想躲避追查,而且不是第一次犯案,被逮時他供稱是一時衝動。
被害人施小姐:「那時我穿得滿中性,他一直回頭確認我是女生,只要(看到)穿藍白拖或深色大衣,體型跟他類似的都會很恐怖。」
上個月29日凌晨三點多,施小姐獨自一人回家,途中感覺有人一路跟著她,男騎士鎖定目標後,停在前方路口躲在柱子旁脫褲子,施小姐黑夜中看到男子身形,以為是房東,原本還想上前打招呼,但一靠近對方立刻做出不雅動作,被害人保持鎮定趕快拿起手機錄影蒐證。
被害人施小姐:「經過他發現他露出下體,我就被嚇到拿出手機趕快拍他,因為我想說要裝鎮定不要太緊張尖叫,反而會讓他得逞。」
仔細看當時男騎士,穿深色外套拖鞋,騎著白色機車,但車牌號碼看起來特別粗糙,原來他自己買鐵片在上頭畫英文字母,貼在原本的車牌上,以為變造車牌犯案,能躲過警方追緝,但不到一天就被逮,警方上門時他一臉驚訝,怎麼那麼快就抓到我,辯稱自己一時衝動控制不了,才會趁半夜在路上閒晃尋找目標。
58歲的黃姓嫌犯,不是第一次,做出性騷擾舉動,被依妨害風化、偽造文書罪移送,半夜犯案雖然只有短短幾秒鐘,但被害人機警拍下證據報警,不縱容性騷慣犯,就怕下回又有其他女性受到驚嚇。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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