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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基遭潑漆 北院裁定3嫌交保並限制住居


發佈時間:2020/04/23 09:06
最後更新時間:2020/04/23 09:06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店長林榮基遭潑漆案,警方昨天逮捕3名犯嫌,移送偵辦。北檢懷疑有共犯,向法院聲押禁見。北院今天凌晨裁定3嫌各以2萬元、1萬元、6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林榮基21日上午在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咖啡店用餐,突然遭到不明男子潑漆,警方隨後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昨天陸續在高雄將51歲鄭姓男子和27歲曾姓男子、33歲的曾男胞兄拘提到案,下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鄭男在警詢時供稱,到林榮基日前發起「重啟書店」募捐活動,認為此舉破壞兩岸感情,臨時起意偕曾姓兄弟犯案。檢察官懷疑有幕後教唆者,以3人涉嫌恐嚇、傷害、公然侮辱、毀損等罪,有逃亡、勾串、反覆實施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北院審理後,認為3嫌均有固定居所或工作,且有必須扶養之人,況且他們案發後回到住處,並未逃逸,員警到住處或約定的指定地點將3嫌拘提到案,而本案僅有單一而非多次犯罪,難以認定3嫌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

不過,3嫌在檢方偵訊時及法院審理時,對動機是臨時起意或事先謀劃、由何人主導指示等說法有出入,且他們在犯後刪除手機資料,北院認為有串證之虞。
 

另外,檢方懷疑3嫌犯罪動機悖於情理,有幕後主使者,法院認為,除了主觀動機顯有可疑外,檢察官未提出其他具體事證可佐證尚有其他共犯存在,檢察官這部分認定尚無可採。

北院認為3嫌無羈押必要,裁定鄭男及曾姓兄弟各以新台幣2萬元、1萬元、6000元具保,並限制住居,不得對被害人的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的行為,並應於每星期一、三、五下午5時前至戶籍地轄區派出所報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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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基#潑漆#銅鑼灣#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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