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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強拆不願配合都更的士林王家,引發軒然大波,有民眾就擔心,是不是面對都更,完全沒有轉圜餘地;都更處則表示,其實都更案執行前,有4個程序,不願參與的住戶,只要在前3階段提出異議,就有機會避免被納入,強調王家就是沒有及時提出,才造成強拆局面。像是同個都更區塊,就有2棟住戶,在第一階段就寄出存證信函,表達不參加意願,留下白紙黑字,最後也順利保留下了房子。
抗議學生vs.員警:「你幹嘛,你幹什麼,你幹嘛碰我?」
就算被強押上車,抗議學生也不願妥協,北市府強拆王家的強硬手段,引發軒然大波,也讓民眾擔心,面對都更難道真的就只能概括承受,沒有轉圜的餘地嗎?
其實根據都更處的救濟程序,都更案要經過4個階段,不願參與住戶只要在前3階段提出異議,就有機會避免被納入,但如果到了最後的權利變換,就必須經過建商同意才能變更,市府表示,王家人就是沒有及時提出,才演變成無法挽救的地步。
拒絕搬遷戶王耀德:「這幾個階段是他們政府自己有在做的,然後它各個階段,也沒有發公文告訴我們。」
王家表示,從95年6月建商開始跟他們接觸,短短一個月就拒絕了3次,沒想到接下來3年都沒再協調,就收到參與都更的通知。王耀德:「98年6月他來一張公文,告訴我們核定了,之後不管做什麼努力,他都跟我說定了,無法變更。」
針對王家沒接到通知的說法,都更處強調舉行公聽會前都有寄發通知,甚至在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上,也提到王家人確實有簽收,再看看原本的都更案範圍,除了郭元益大樓外,包含了文林路、後街跟前街內的土地,但位在前街、後街的2棟住戶,就曾經表達不參加意願,因此免除被拆命運,形成現在這樣不方正的格局。
免於被拆住戶:「樓上的話,聽說我們有拿回來(同意書),就跟他(建商)拿,(建商)不給他,然後他(住戶)寄存證信函去,跟(建商)要回來。」
王耀德:「就是你懂跟不懂的而已,你懂這件事,主動去講就沒問題。」
王家不滿沒有表達過意見,就硬是被納入,但同樣的都更案,一旁住戶卻有不同的結果,相對於激烈抗爭,留下白紙黑字,才是自保的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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