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男子於居家檢疫期間違反規定外出,搭白牌車到酒店喝酒,苗栗縣衛生局裁罰新台幣30萬元,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生效後,苗栗縣首罰。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今天指出,這名違規男子自中國大陸返台後接受居家檢疫期間,14日深夜擅離住所,並搭乘白牌計程車前往酒店,經警方協助調閱相關事證確認後,衡量可能危害大眾安全程度,予以裁處30萬元。
衛生局表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月25日起生效,針對違反居家隔離者,加重罰則最低20萬至最高100萬元;違反居家檢疫措施者,可罰10萬至100萬元。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延燒,衛生局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全縣因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規定開罰共計5案;在新法公告生效前,已有4起違反居家檢疫措施裁罰案例,因情節較輕,分別裁罰1萬元。
衛生局再次呼籲,接受居家隔離、檢疫民眾切勿「趴趴走」,以免觸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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