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誰還願意當好人?桃園有名女子在去年12月到一家日式串燒店用餐,離開時不小心遺留一個包包在店內,業者整理座位時才發現,趕緊拿去警局報案遺失,結果店長這個月卻收到被告「侵占」傳票,原來這名女子指控他,錢包裡應該要有7萬多元,結果只剩2萬多,有5萬多不翼而飛,好心撿錢包反而被告,讓業者很無奈。
遭控侵占業者:「當時是坐這一桌啦,當時是坐這個位子,坐著位子,然後整桌人在這邊用餐,走完之後,包包是掉在這個位子啦。」
老闆指著用手指著位置,去年12/17,女子到店裡用餐,當時她把其中一個錢包,放座位上沒拿走,就跑去結帳,店家整理時發現,就把錢包拿去警局報遺失物,事後警方通知當事女子,她卻指出裡面應該要有7萬多元,只剩2萬多,懷疑是店家偷拿,提出告訴。
遭控侵占業者:「檢察官是詢問要,可以當庭和解嗎?對方是說當庭和解可以,就是要5萬元現金。」
其他民眾:「皮包裡面有沒有放5萬元,你要先證明啊。」
其他民眾:「我覺得現在可能就要錄影了,(都要錄影),對啊。」
業者出示收據,證明自己當初,撿到的只有2萬3千多元,還有三張信用卡,而且警方也都有拍照存證,只是她指證歷歷說錢包有7萬,又沒拿出證據,更指控侵占,讓店家實在好無奈,因為好心撿到錢包,也都原封不動拿去報警,結果現在得為此跑法院,像這樣好心反被告,讓民眾實在不懂,那以後看到有人掉了錢包,到底要不要當好心的那位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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