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陳同佳」之前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香港司法僅就他洗錢罪判刑,殺人罪的部分,因為他是在境外犯案,沒有處理,類似跨國犯罪案例,之前被稱為「台版陳同佳」案的,台灣男子到香港持槍搶鐘錶行,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對林姓嫌犯以「加重強盜罪嫌」提起公訴,不過他在日本和新加坡也曾搶鐘錶行,這部分因為屬於搶奪罪,境外犯案加上不是重罪,無法適用中華民國刑法!
警方將人壓制在地帶回住所,搜出好幾疊千元大鈔和四支勞力士名表,這一查才發現,他搶奪案件不只香港!包括新加坡和日本,他都曾經假裝客人,假意查看名錶,再趁店員不備衝出店外逃走,但這些案外案,屬於三年以下的搶奪罪,地點在境外,中華民國刑法辦不了他。
檢方透過其他機制,協助日本和新加坡兩國被害人來台和林湯駿調解,成功跨海求償!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他們已經拿到台灣這邊的執行名義, 以利後續在財產上的主張。」
不過嫌犯在香港持槍 搶鐘錶行的案件,根據香港澳門條例,是涉及七年以上加重強盜罪嫌,儘管發生地在香港,台灣司法還是能辦他!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以「加重強盜罪嫌」起訴林湯駿,法院裁定接押續審。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檢察官在實行公訴的時候,還是會本於國家刑法權的具體實踐,再嘗試以各樣的方式,把證據帶到台灣來,證據其實應該就存在香港,我們也很努力的,看看在審判當中,有沒有辦法來克服這樣子的問題。」
不同於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案,香港司法只就他的洗錢罪判刑,殺人案沒處理!這回被稱台版陳同佳的強盜犯「林湯駿」,台灣警方雖然沒有取得犯案當時監視器畫面,被害鐘錶行也沒到台灣提告,但地檢署認為必須展現司法正義,加上己國人民不引渡,偵查終結,以七年以上的加重強盜罪嫌,向台中地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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