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駕駛,不滿女騎士騎在車道上,質疑占用道路,沒有靠邊,副駕駛搖下車窗,要騎士靠邊一點,後來直接攔車,女騎士拿手機要報警,還搶走手機拔掉鑰匙,踩住她的腳,嗆說要是自己有錯下跪道歉。女騎士事後報案,警方從監視器查證,沒發現女騎士違規,反而是駕駛涉及強制罪,要求到案說明。

大墩所副所長曾一峰:「她並且要拿出電話來報案的時候,這位駕駛一時失慮直接搶她手機也拔她的機車鑰匙拔掉,並且踩住她的腳。」

她看完演出之後,到警局報案,警方追查攔車的人,是40多歲的羅姓駕駛,副駕駛座上載著媽媽。警方檢視路口監視器,未發現女騎士有違規,要求駕駛到案說明。

大墩所副所長曾一峰:「訊後我們依照刑法的強制罪來移送偵辦,機車騎士也跟我們警方告知,說這位自小客駕駛他說他如果有錯的話也會跟她下跪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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