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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大21歲女友判13年 男求輕判10年以下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柳中屏 報導
發佈時間:2019/12/19 12:24
最後更新時間:2019/12/19 13:22

今年三月,台北市發生一起情殺命案,20歲的張姓嫌犯懷疑41歲的女友和別人曖昧,徒手勒斃對方,一審法院判刑13年,今天二審開庭,嫌犯強調不是故意殺人,希望法官判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在法院審理期間,意外發現嫌犯的悲慘身世,原來他從小家庭變故,靠著逮捕他父親的警察撫養長大。

圖/TVBS

 
現身法庭,一臉懊悔,年僅20歲的張姓男子,今年3月勒斃大他21歲的女友,一審被依殺人罪輕判13年,檢方不滿上訴,嫌犯卻認為判太重。

記者vs.張姓嫌犯:「會後悔嗎?是真的不小心嗎?還是預謀?」

圖/TVBS

不滿女友到男同事家過夜,回家後又對他態度冷淡,醋勁大發,一時衝動殺死女友,但嫌犯案發前兩天,曾和同事聊到感情問題,說人都會死,他已經受不了,法官質疑,他是預謀犯案,案發後還清洗死者身體,把相關證據衝到馬桶,企圖湮滅證據,他的律師則主張,嫌犯是臨時起意,因為年紀輕,不懂得處理感情糾紛,希望法官判處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圖/TVBS

收養嫌犯退休員警:「還是希望有人輔導啦,其實我們希望矯正後,他能恢復正常人的生活,可以養活自己。」

張姓男子14歲時父親就入監,母親入住安養院,姊姊被社會局安置,當時一名熱心員警擔心他誤入歧途,把他接回家同住,直到高職畢業張姓男子才和女友同居,員警退休後仍掛心嫌犯生活,不僅案發後趕到醫院探望,訴訟期間協助具保,一審宣判時還到場聽判,和嫌犯情同父子,原以為能拉他一把,沒想到嫌犯卻為愛鑄下大錯,相差21歲的姊弟戀悲劇收場,心愛的女友再也回不來,自己人生最精華的歲月也將在牢裡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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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殺#殺人#命案#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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