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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一名中年男子,幾天前騎腳踏車外出運動,結果突然心肌梗塞昏倒,消防隊帶著電擊器前往救人,不過電擊器連用都沒用,男子就被送往醫院,最後急救無效死亡,家屬指控,是因為電擊器沒電,才錯失救人時機,但消防隊解釋,是因為男子心室停止顫動,不需要電擊,急救過程沒有疏失。
電擊器語音:「正在分析病人心律,不要碰觸病人。」
這台就是消防隊使用的自動體外電擊器,簡稱AED,不過有死者家屬指控,消防隊出動救人,拿的根本是「兩光」的電擊器,白白害了一條命。
死者的弟弟:「當時我大哥已經沒心跳了,消防隊不電擊,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要電擊,消防隊要給我交代。」
死者是57歲江姓男子,20日當天,他原本和家人騎腳踏車運動,突然心肌梗塞,接著人也昏倒,家屬通知消防隊救人,不過機器卻發出「電力不足」聲響,江姓男子沒被電擊,緊急送往醫院,但最後宣告不治。死者的家屬:「消防員只是替代役男,不是醫生,怎麼知道他(死者)心室沒有顫動。」
消防隊員:「經過AED(自動體外電擊器)評估,病人當時不需要電擊,所以我們才沒有進行電擊。」
消防隊解釋,電擊器的確發出「電力不足」的聲音,但當時沒有電擊,是因為江姓男子的心室已經沒有跳動,而且送醫過程全程都有CPR急救,處理過程並沒有瑕疵,對於家屬失去親人的痛,他們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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