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子謝亞軒去年10月間在北市南京東路飆車,失控撞進騎樓造成3人死亡,一審判13年徒刑。謝男允諾各賠新台幣500萬元,今天開庭時先付100萬元,與一名死者家屬和解。
謝亞軒與友人黃佑呈去年10月間開車在馬路上狂飆,行經南京東路4段時,謝男駕車失控先撞上停在路旁的一輛貨車,再衝入人行道,造成在貨車旁卸貨的黃姓夫妻及人行順道上的謝姓保全傷重送醫不治,釀3死。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等罪起訴謝、黃2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年7月間判處謝男13年徒刑、黃男11年徒刑。全案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3名受害者家屬向謝亞軒民事求償。謝男之前開庭時允諾各賠償500萬元,先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保險公司先行支付,不足之處,由家人代為支付。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再度開庭,謝亞軒的母親當庭拿新台幣出100萬元現鈔,付給死者謝姓保全員妻女,達成和解,並哽咽著不斷道歉。謝亞軒起身向家屬鞠躬說,他會一輩子盡最大的能力補償。
謝姓保全妻子則對謝亞軒說,以後要好好做人,「好好孝順你媽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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