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5月,一名高姓女子在台北市華山遭到性侵分屍,台北地院今年8月,判處被告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17日下午高院二審開庭,他依舊否認殺人,辯稱兇手是一個叫做ERIC的男子。死者父親當庭痛批陳伯謙,把責任推給幽靈,死者妹妹更大罵陳伯謙好色,難道不怕姊姊的陰魂去找上門。
犯下性侵殺人分屍案,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但來到二審開庭,他依舊說兇手是一名叫做ERIC的男子,讓死者父親痛批,絲毫沒有悔意!
死者父親高先生:「還是一樣都推給ERIC啊,可是他對ERIC一無所知啊,推給一個幽靈啊讓你無從去找起啊。」
17日下午,死者父母親跟妹妹都到法院出庭,死者妹妹甚至大聲斥責陳伯謙說,當初在臉書協尋姐姐的時候,陳伯謙已經殺人,竟然還敢留言說,希望姊姊趕快報個平安,我們都很關心,痛罵陳伯謙好色、滿口謊言,最後說,你不怕姊姊的陰魂去找你嗎?
死者父親高先生:「其實她們從小到大,就連要跟她們分床都不願意啊,感情非常好啦,每次出庭都是一個傷口上灑鹽一樣啦。」
案發至今1年5個月,家屬傷痛難以平復,更不能接受陳伯謙精神狀況鑑定沒問題後,卻推說犯案當下喝醉了,家屬說辯護律師黃致豪,幫忙撰寫20頁的答辯狀,卻也無法交代ERIC是誰。
黃致豪不發一語快閃離開,台北地院一審針對陳伯謙強制性交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毀棄屍體罪判4年半,竊盜罪另外判處10個月,合併執行死刑,家屬至今沒還沒等到一句道歉,陳伯謙殘忍性侵分屍,冷血程度恐怕連二審法官,都難以給予一條生路。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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