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女學生,去年5月準備下校車時,司機沒等門關好就開車,她因此跌出車外,遭校車後輪輾過,左腳踝開放性骨折,一年多來動了四次手術,到現在經常要坐輪椅,未來恐怕影響走路,而新竹地院審理終結,肇事司機判僅處5個月徒刑,讓家屬無法接受。
民眾:「就這裡,這裡。」
女學生痛得站不起來,緊急送醫後,發現左腳踝開放性骨折,韌帶和踝關節破裂,而這起車禍發生在2018年5月,即使經過一年多,她的腳還是包著紗布,大部分時間只能坐輪椅。
當事人林小姐:「就是會有疤痕增生,最近就是去修疤,這次第四次手術,走路的話就站不久也走不久,因為我肌腱那些全部都受損,醫生已經判定說沒有辦法再恢復了。」
林小姐一共動了四次手術,如今每天都要復健,大學只好先延讀一年,而肇事的洪姓司機,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5萬。
當事人林小姐:「判的太輕了,因為他之前有過失致死(前科),他只有在第一次我開刀的時候,他比較關心,後續他就沒有什麼在關心了。」
發生車禍後,客運業者最終有賠償120萬,洪姓司機一開始雖然表達關心,但第一次開刀後,就不聞不問,讓當事人無法諒解。
當事人林小姐vs.家人:「以後應該會幫妳辦輕度殘障,有可能,應該會啦,夢想也沒了,什麼都沒了,就這些錢,根本就不夠。」
司機一時疏忽,害的女學生可能終身無法像正常人一樣走路,再多的賠償,也難換回健康的雙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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