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4歲女童,前年遭媽媽的同居男友活活打死,嫌犯直到女童沒了呼吸心跳,才將她丟包醫院,一審法官認為嫌犯泯滅人性,判他死刑,而嫌犯的媽媽涉嫌包庇、見死不救,也被重判無期徒刑,但案件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嫌犯無期徒刑,她的母親改判9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屬不接受,要再上訴。
邱小妹妹遺體修復時,全身體無完膚傷口潰爛發出惡臭,家屬不滿嫌犯手段如此殘忍卻逃過死劫,這起案件發生在2017年,女童母親因為毒品案入獄,將女兒託給同居男友照料,怎知莊姓男子不滿女童沒乖乖吃飯,持鐵棍痛毆女童腿骨斷裂全身是傷,直到沒了呼吸才被丟包醫院。
一審法官認為莊嘉億泯滅人性判他死刑,她的母親同住一個屋簷下,包庇兒子犯行,多次阻礙社工探視,遭重判無期徒刑,但二審法官認為,莊嘉億不是故意殺人,再犯機會低有再回歸社會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她的母親因為不是共犯,依對兒童遺棄致死罪,改判九年有期徒刑。
法官王屏廈:「沒有殺人故意。」
女童祖父過去出庭時,痛罵莊姓嫌犯人神共憤,四歲小孫女正是最可愛的時候,卻被打到見骨,直到死去的那一刻,都沒人幫助,希望法官判死,但聽到二審判決期望落空,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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