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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契約靠「LINE」幫打官司 律師反遭控「侵占」

記者 吳軒彤 吳姝叡 / 攝影 周育鋒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9/16 21:09
最後更新時間:2019/09/16 21:09

律師幫忙打官司,怎麼自己卻反被委託人告!一名年輕的王律師受委託處理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事後委託人和被告達成和解,30萬和解金因為「法院函文」沒下來,暫時放在律師手上保管,引發委託人不滿提告侵占。但因為雙方往來都是透過通信軟體,資深律師說沒有白紙黑字,得各自舉證也較難還原真相。

圖/TVBS

 
遭控王律師:「他是針對各種管道去找民意代表,甚至報社讓人家來告訴我,我有侵占款項的事實。」

怎麼也沒想到,幫打官司自己卻反被委託人告,王律師受委託人白小姐,處理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但訴訟期間委託人和被告達成和解,30萬保險金放在王律師那保管,委託人拿不到錢怒告律師。但王律師宣稱之所以沒給錢,是因為法院還沒函文下來,加上委託人該付的律師費沒有付,才從和解金當中扣,但麻煩的事就在雙方當時沒有簽合約。

圖/TVBS

遭控王律師:「本身就是案件委託人的關係,彼此也都有用LINE做一個紀錄,而且他私底下也有借款往來關係,我有借他錢,所以基本上認為是沒有問題,不用用白紙黑字做約定」
 

雙方本來有借貸往來,不算不認識,但沒有正式簽約,實在也難以認定,律師不滿委託人白小姐,到處去說她侵占和解金,但被控的白小姐卻不是這麼想。

圖/TVBS

委託人白小姐:「和解金跟律師費你可以來申請,你給了我30萬這案子才結嘛,結了我才可以給你6萬元,不一定要從這裡面扣啊,這30萬是你的和解金,不是律師費,你憑什麼給人家扣著不給。」

談契約都是用LINE溝通,資深律師表示,缺少白紙黑字,未來雙方如遇到糾紛,就得各自舉證,真相往往難以還原,無論是不是熟識,都應該做好契約訂定,以免日後起糾紛,雙方權益都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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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房屋買賣#糾紛#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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