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張小姐,今年三月跟男友騎車載兒子外出,一輛汽車擦撞一名機車騎士,又波及到張小姐的摩托車,7歲男童受傷最嚴重,臉頰嘴巴撕裂傷,手指指甲斷裂,住院9天,休養一個月只能吃流質食物,張小姐指控,肇事的汽車駕駛跟保險公司沒誠意賠償,她提告求償,對方才說要開調解會,但最後還是破局,肇事駕駛澄清不是他不賠,對方醫療費加財損約5萬多,卻開口要140萬。
躺在病床上的男童,叫聲淒厲,臉頰得換藥,讓他痛得嚎啕大哭。
護理師vs.男童:「啊,我慢慢的囉,很慢,很慢,很慢。」
男童母親張小姐:「一個月左右,他才慢慢可以吃正常的食物。」
傷會這麼慘,就在今年3月底,張小姐和男友以及孩子,三人騎車外出,一部汽車因為超車,撞到一名機車騎士,又波及張小姐的車,孩子倒地受傷最嚴重,事後雙方始終無法坐下來好好談,男童母親說對方的保險員,經常聯繫不上,她只好提告,肇事者才說要開調解會,但2次都破局,男童看在眼裡,還跟媽媽說,壞人應該被警察抓去。
男童母親張小姐:「肇事者是壞人,所以你要去關,(調解委員)跟我說你怎麼可以這樣教小孩,小孩這樣是沒有教養。」
肇事駕駛楊先生:「我很不高興,我都忍下來,我說我又不是什麼大錯,而且我也願意跟你調解。」
肇事的楊先生澄清,調解會是他申請的,就是有誠意要和解,是對方賠償金開太高,保險公司不同意。
男童母親張小姐:「(調解員說)這邊不和解的話,去法院很麻煩耶,法院要多久多久。」
車禍賠償金額,雙方目前沒共識,調解不成,最後只能走法律途徑,讓法官做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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