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三次行竊,竟還狡辯是生病忘記付錢!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第一次在運動用品店偷走衣服後,食髓知味,短短三天內下手三次,害得店家損失近萬元,不過到案後她辯稱,自己生病了,曾發生車禍,記憶不好,但最後法官認為連續三次都忘記付錢,實在太過巧合,不採信。
事發在這間運動用品店,由於地點熱鬧,人潮多,同一時段店內至少就有3到5名店員,不過這名女竊賊到案後,竟然一度辯稱是無心的,王姓女子三次行竊,偷走總價值8920元的商品,她向檢方供稱自己因為生病,記憶片斷,不是故意的,甚至還要求調出就醫資料,從95年車禍回診到108年服刑時間看精神科,法官認為3次都忘記付錢,太過巧合,難以採信,最後女子認罪,和店家達成和解,法院判決,應執行罰金8000元
記者葉怡君:「位在捷運站旁的運動用品店,在今年二月的時候,發生三起竊盜案,是士林地院判決,應該執行嫌犯(罰金)8千元。」
王姓女子34歲,有竊盜前科,出獄後沒有工作,四處遊蕩,明知店內裝有監視器,竟接二連三犯案,得手一次還食髓知味,以為沒人發現,沒想到最後栽在自己太過貪心,讓店家當場逮個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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