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法拍屋小心風險,新北市有民眾15年前,花300萬買下法拍屋,但在最近多次發生天花板崩落,懷疑住到海砂屋。但負責拍賣的法院,並不負擔保責任,民眾買到瑕疵屋,可在兩年內提出國賠,一旦過了期限,幾乎沒有任何救濟途徑。
投訴人吳先生:「坍塌的情形發生好幾次,只是上禮拜特別嚴重,因為一個晚上就塌下來兩次,水泥太重了,直接把天花板砸穿。」
黃先生15年前投標法拍屋,以300萬買下新北市三重的公寓,卻在最近幾年,發現天花板常常崩落,懷疑自己買到海砂屋,不只他整棟樓10戶住戶,都遇到相同狀況。
投訴人吳先生:「這個都是一戳就掉下來,我們很怕地震,這不是老舊或漏水,這很明顯就是建築結構有問題,水漬都沒有,牆壁是乾的就裂開。」
強制執行法2014年修法,規定法拍屋,應載明房屋狀況,避免民眾買到海砂屋或是凶宅,但在2014年前買的法拍屋,民眾無從得知屋況好壞,一般來說若是標到瑕疵屋,交屋前,得標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撤銷拍賣,若是交屋後才發現,需在兩年內提出國賠,超過期限恐怕求助無門。
執行署主任執行官王金豐:「因為執行機關,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投訴人)一來沒辦法國賠,二來拍賣程序早就結束,他也過戶了,幾乎沒有救濟途徑。」
購買法拍屋,千萬別因價格低就下手,最好多向當地房仲,打聽了解屋況,或是自掏腰包做房屋檢測,確保屋況良好,畢竟誰都不想 花大把積蓄買房,最後卻踩到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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