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台中一名朱姓男子,開著保時捷休旅車,衝撞展示中心,檢方依恐嚇、毀損罪將他起訴,不過地院開庭時,起初朱姓男子、拒絕和展示中心協商,經法官、律師居中協調,他才氣消認錯雙方和解,地院審結判處3個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
保時捷車主朱先生(2018.5.3):「(是因為很氣憤才要衝撞就對了),喔喔喔,沒有,我衝撞不是故意的,那個是要閃一個闖紅燈,才滑進去的。」
從事海外土地開發的立領哥,事發後遭起底,他第一時間聲稱,只是滑進去,不是故意的,為何如此失控,他原先要買保時捷Panamera,和車商鬧得不愉快,也沒完成交車,才導致衝撞事件發生,甚至朝店內丟酒精桶,拿十字鎬敲破桌椅,檢方依恐嚇、毀損罪起訴。
保時捷車主朱先生:「從(各吸收)20萬開始一直喊價,是不是還要送蔥仔,再加蒜頭嗎。」
地院開庭時,起初立領哥,拒絕和展示中心協商,經法官、律師居中協調,他才氣消認錯,雙方和解,業者決定撤告。
庭長:「恐嚇罪非告訴罪,無法撤案。」
由於立領哥坦承犯行,地院依恐嚇罪,判處3個月,易科罰金9萬,百萬名車衝撞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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