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一名陳姓男子被檢警認為是賊,起訴後以死明志,事後法院還死者清白,認定男子不可能相差三秒出現在兩家超商,監察院於是彈劾員警和檢察官,不過職務法庭認定,檢方都依照警方提供的證據調查,檢察官不用處罰,除了創下罕見案例,家屬聽到這樣的結果也非常不諒解!
死者家屬 :「三秒鍾怎瞬間移動?」
當時檢警認為兩人特徵相似,將陳姓男子依竊盜罪起訴,監察院去年認定承辦員警和檢察官詹騏瑋處理不當,忽視死者提的不在場證明,只憑監視器影像草率起訴,決定彈劾兩人,員警判休職一年,檢察官則移送職務法庭。
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檢察官依警察附的監視器照片,認為兩人都戴帽子、眼鏡、穿長褲特徵相似,才會向死者說這個人就是你,不屬於主觀偏見,最後判詹騏瑋不受懲戒,聽在家屬耳裡無法接受。
詹騏瑋事後發聲名感謝法庭釐清,他並沒有違法失職,還說擔任檢察官以來就期許自己不要縱放犯人,更不能冤枉無辜,詹騏瑋是司法官51期,負責掃毒任務,今年初才偵破跨國毒品走私案,攔截市值24億的海洛因磚入境台灣,曾因彈劾案萌生辭意。如今獲判不受懲戒,也創下職務法庭為懲戒彈劾案件的罕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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