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名27歲的鍾姓男子,因經常對妻子家暴,雙方於去年底離婚,但他仍想挽回前妻,常要求她上、下班時搭自己的便車,不過卻在途中情緒失控,不僅勒她的脖子,還持刀潛入她家,放話要玉石俱焚。前妻驚恐之餘拒絕再搭便車,卻遭鍾男強擄上車載至摩鐵性侵。檢方偵訊後,依強制、恐嚇罪名將鍾男起訴。
三立新聞網報導,從事粗工的鍾男和前妻育有1名3歲女兒,但他經常對妻子家暴,遭對方訴請離婚獲准,然而男方仍試圖挽回感情;今年2月11日凌晨,鍾男想載前妻上班被拒絕,竟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逼女方上車,事後感到後悔想請求原諒再遭拒,他當場情緒失控,除粗暴勒脖威脅「這一次一定要讓妳死」,數日後又拿水果刀潛入女方住處,放話「看是妳死、我死,還是小孩也不讓她活了」。
不僅如此,今年3月初2人因家暴案出庭,鍾男不滿前妻控訴自己家暴,竟買了1支改造手槍和子彈,於3月5日去前妻上班處找人,見女方坐在同事車上,便憤而掏槍敲打車窗、並揚言要當場開槍、回家殺掉女兒,藉此逼迫前妻坐上他的車,並將她載到苗栗縣後龍鎮1間汽車旅館加以性侵。
由於前妻的同事當場報案,警方循線追查,在鍾男退房開車上路後,於途中將他制伏逮捕,並扣押1把已上膛的改造手槍。苗栗地檢署偵查後,將鍾男依槍砲、強制、恐嚇及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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