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許姓女子結婚後,後任職於老公開設的公司,但某日老公發現發現妻子的手機通訊軟體微信裡有曖昧訊息,不僅和梁姓小王以老公、老婆互稱,還有「要提醒我戴套」等鹹濕對話,憤而提告!最後高雄地院依通姦等罪判許女、梁男各2月、3月徒刑,但考量戴男年薪約3000萬元,梁男只是個打工仔,民事部分則須賠償12萬元。
判決指出,許女2007年與戴男結婚,老公於去年4月無意間發現妻子與一名陌生男子,在微信裡曖昧聊天,兩人不僅互相稱呼對方「老公、寶貝老婆」,甚至還聊起床上情趣,包含「下次妳要提醒我戴套」、「不然就是我吃避孕藥」等字句,顯然兩人已發生過關係,氣得質問怎麼回事?妻子坦然承認出軌,戴男決定離婚並提告通姦。
不過,審理期間梁男供稱,不清楚許女是已婚人士,但法官發現許女曾向梁男抱怨婆媳問題,且因兩人對話不單純,因此不採信,判定有發生性行為,而許女事後坦承犯行且獲得戴男原諒,通姦部分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6萬元;而梁男3月徒刑、易科罰金9萬元。至於民事求償的部分,考量梁男只是打工仔,年收入不到40萬還負債,,最後只判他須賠償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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