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發生動用私刑的事件,一名18歲少年涉嫌性侵13歲少女,被移送地檢署後遭到交保,女方的親友無法接受,竟然把人帶到戶外,要求少年全身脫光,甚至還拿辣椒水噴他下體,過程中,還有人控制不住情緒,拿出鐵盆攻擊,而施暴的12人中,有8人是未成年,警方已經全部通知到案,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函送。
遭打男子vs.施暴群眾:「(辣椒水拿來。)對不起。」
圍觀人群中,還有人拿出辣椒水,朝他的下體噴,少年表情痛苦,但說什麼都不敢動。
不只如此,甚至有人拿出鐵盆,朝他頭敲打,還有人徒手上陣,現場一片混亂,這群人這麼生氣,原來是這名遭打的少年,涉嫌性侵13歲少女。18歲的張姓少年,之前邀對方到家裡作客,結果對少女伸出狼爪,被移送地檢署偵辦後遭到交保,少女男友看不下去,集結女方親友,共12人,把張姓男子帶到桃園富國路一帶教訓。
大竹派出所長李嘉銘:「本分局獲知之後,立即派人前往了解,目前已掌握所有涉案人的身分,並到案偵辦中。」
據了解,張姓爸爸開計程車,媽媽是越南籍配偶,但是很小的時候,母親就離開家了,和父親與阿嬤一起生活,附近鄰居都不清楚這件事。目前,警方已將施暴的12人通知到案,其中8人未成年,訊後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函送,而性侵案件,則會另案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碰到不法情事,還是要尋求司法途徑處理,免得事情沒解決,就先進了警局。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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