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結婚十多年來幾乎沒工作,也不分擔家務,全仰賴妻子一人做兩份工作來維持生活開銷,兩人因此鬧離婚,豈料黃男一氣之下,竟在未成年的孩子面前脫褲性侵罹患癌症的妻子,甚至還對兒子說「你媽壽命不長,快死了」。高等法院認為,黃男的行為根本就是漠視妻子的人格尊嚴,因此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准許兩人離婚。
《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書指出,黃妻控訴,兩人結婚後育有2名兒子,但丈夫這10多年來都沒有工作,也不肯幫忙家務,全靠她一人獨自打理,還要兼兩份工作維持家計,2012年時檢查確診罹患癌症,身體每況愈下,但黃男不但不體諒,甚至還嫌棄說「妳兼了兩份差,怎麼還會不夠家用」。
黃妻表示,2017年5月因為協商離婚發生口角,丈夫竟然將她強行拖進房間,也不管孩子就在旁邊,直接脫褲性侵,當下害怕得趕快報警處理,接著又被迫交出住家的鑰匙,不得已才帶著兒子回娘家居住,夫妻雙方從那時開始分居至今,顯然這段婚姻已經不可能再維持下去,心寒之下決定訴請離婚。
而兩人的孩子也出庭作證,稱爸爸沒有工作,家庭開銷都是靠媽媽支付,所以他們常常吵架,性侵事件發生那天有聽到爸爸一邊拉扯媽媽還一邊大吼大叫,「看到他做出脫褲子、親吻的動作,接著他把房間門關起來,我就聽到媽媽大吼放手、讓她回去等話,後來我就打電話報警了。同年7月,爸爸有當著我的面說『你媽壽命不長,快死了』」。
士林地院一審判准兩人離婚,黃男還得支付每個月1萬3500元的扶養費,但他不滿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黃男的行為根本就是漠視妻子的人格尊嚴,因此駁回他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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