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嘉南藥理科技大學的學生黃仲佑,4年前因與學妹求愛不成,竟將對方勒斃並性侵,事後黃男想用王水和硫酸滅屍,但害怕氣味濃厚,才改將屍體載至柴山焚燒。案件曝光後,冷血的嫌犯還在偵訊後詢問姦殺刑責,企圖逃避重刑,最終依然逃過死劫遭判無期徒刑。
據《鏡週刊》報導,20多歲的黃仲佑在2015年3月間,向19歲的竺姓學妹告白遭拒,竟在學校附近的租屋處將她勒斃,並性侵對方,事後還準備王水、硫酸企圖滅屍,但因濃烈的味道擔心影響鄰居,才改將屍體裝進黑色塑膠袋,並載往高雄柴山法興禪寺旁草叢焚屍。
警方表示,嫌犯焚屍的地點相當隱密,是只有登山客才能得知的小徑,案發當時引起不少爬山同好旁觀,不過員警發現,身材壯碩的黃男不斷在附近徘徊,並上前盤查,雖然黃男矢口否認,但警方卻在他的機車前腳踏板,發現裝有汽油的寶特瓶及手提袋,嫌犯才脫口認罪。
黃嫌在犯案後態度冷靜,還在偵訊時詢問姦殺刑責,由於先殺後姦,依照《殺人罪》、《污辱屍體罪》,前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後者可處有期徒刑6月以上、5年以下,但先性侵後殺人就觸動到《強姦殺人罪》,將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嫌犯似乎想規避刑責,因此供稱自己是先殺後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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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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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實習編輯/許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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