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魏小姐,105年在西屯區租下三樓透天厝,經營補習班,住了兩年半左右,魏小姐才突然發現,自己被兩名方姓和龔姓女房東,用監視器遠端APP偷窺,她嚇的毛骨悚然,甚至還發現,被偷看的次數,多達1萬多次,而且還曾經同時有三支手機,一起登入觀看的紀錄,不過對於魏小姐指控,方姓女房東矢口否認。
當事人魏小姐:「在家裡不是都穿得很隨興,就甚至沒有穿之類的,都被看光光啦,就覺得毛骨悚然。」
3年前,魏小姐在台中西屯區,以每個月租金,4萬塊租下這棟三樓透天厝,經營補習班,但沒想到去年12月,才突然發現補習班裡的監視器被女房東用遠端偷看,她發現在她租屋兩年半期間,女房東用帳密登入偷窺的紀錄,多達1萬多筆。
當事人魏小姐:「螢幕上會有一顆橘色的小球,它只要出現就表示別的地方,有人用手機可能用電腦,在觀看我的監視器,看了一整個晚上3、4個小時,不斷的登入、登出、登入、登出。」
魏小姐說,補習班裡裡外外,總共6支監視器,但她用不到,所以根本不知道,竟然在遠端登錄被偷窺,甚至還一次被偷看3個小時,更同時有三支手機一起看。
當事人魏小姐:「兩支手機同時登入啊。」
遭指控房東龔小姐:「我跟她沒有什麼監視器糾紛,她有任何的問題應該到法院提告,或是到警察那邊報案。」
被指控的房東否認偷窺,不過律師說,因為房東和房客簽約,把房子租出去,裡面的空間就是房客所有,房東不能任意闖入或是用監視器窺探。
律師陳柏涵:「妨礙秘密的部分就是刑法315條之一,最高可以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隱私的期待所以房東不能有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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