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保險員的黃姓男子被控因熟知理賠方法,與2男共謀以被蜜蜂螫傷等自殘方式,詐保逾新台幣874萬元。一審法院依詐欺罪判1年至4年10月不等刑期,3人日前撤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黃男利用熟悉保險險種及理賠條件,找來游姓及陳姓好友分別向國泰人壽、富邦人壽等壽險公司投保傷害醫療等保險,然後再由黃男指導2人共同自殘,故意讓蜜蜂螫、或用腳踩釘子,讓傷口受感染變成蜂窩性組織炎,再陸續向保險公司詐得保險費用朋分。
檢方起訴後,黃、游、陳男坦承犯行,一審台北地院各判處4年10月、2年8月、1年徒刑,都可易科罰金,3人不服提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但高院審理期間3人撤回上訴,全案因此定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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