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某醫學大學鄭姓男助理,2017年與一名女子上旅館2次,並用筆型錄影器偷拍性愛過程,沒想到錄影器意外掉落女子友人車上,被友人洗車時撿到,發現兩人偷情畫面;此事之後傳進女子未婚夫耳裡,婚事因此中斷,讓女子憤提告,最後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鄭男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39歲鄭男2017年3月與一名女子上旅館,用筆型錄影器偷拍性愛過程,同年4月再約旅館相見,鄭男同樣再次偷拍;某日鄭男與女子搭乘女子朋友的車輛時,不慎將錄影器掉落車內,鄭男到處尋找、詢問都沒有結果,直到女子友人洗車時,意外撿到這隻筆,並發現裡面有鄭男和女子的偷情影片。
當時,女子即將步入禮堂,不料偷情一事傳到未婚夫耳裡,婚事因此中斷,於是女子憤而提告,最後新北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處鄭男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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