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酒駕累犯陳瑞盈今年2月2日凌晨第3度酒駕,逆向在國光路上行駛,撞翻3輛機車、5輛汽車,釀成2人死亡悲劇,今上午遭台中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酒駕致人於死起訴,具體求處重判最嚴厲的10年有期徒刑,並聲請宣告沒收肇事車輛。
陳男只有臉部擦傷,被送往醫院抽血,測得血液中酒精濃度達162.4mg/dl,換算呼氣濃度為0.812毫克,確認酒駕肇事。而彭男、鄭女因傷重送醫不治,其中彭男是家中獨子,彭父得知噩耗,在警局門口失控崩潰,追打陳男痛罵「害人精」、「社會敗類」,情緒激動不已,但陳男卻冷眼看待,毫無悔意,行徑相當冷血。
今上午檢方指陳男一再酒駕,罔顧路人性命安全,惡性重大,造成2個家庭破碎,犯罪情節嚴重,具體求刑最高刑度10年,並宣告沒收犯罪車輛。而判決結果一出,引起許多網友不滿,紛紛留言「10年?你開玩笑嗎還最重?」、「10年到出來繼續撞?」、「應該是死刑啊」、「一條命才值5年,看來法律是來保護壞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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