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2017年11月,台北市松山區水電工殺人劫財案,死者是高齡七旬的莊姓老婦人,34歲黃姓水電工因為上酒店,積欠三十萬元的信貸,看準老婦人家中經濟狀況不錯,買刀預謀殺人,搶走六萬多元現金,高院上午二審宣判,由於黃姓嫌犯一審時曾當庭下跪向家屬道歉,獲判無期徒刑,高院法官認定,黃姓男子有悔意,維持原判,嫌犯再度逃過死刑。
剃了光頭,雙手上銬,到法庭聽判,眼前的殺人嫌犯,知道自己又逃過死劫,沒有太多情緒,震驚社會的水電工殺人案,二審宣判,34歲的黃姓嫌犯,再度獲判無期徒刑。
時間回到案發當時,2017年11月,因為欠下30多萬的卡債,黃姓男子想起先前常常進到莊姓被害人家中修水電,這天被害人再度上門,嫌犯動了貪念,連砍24刀殺害對方,還帶著砂輪機切開保險箱,偷走6萬元現金。
一審法官認為,嫌犯在被害人家中喝酒,認為有機可乘,痛下毒手,犯案後還冷靜故佈疑陣,亂翻房內物品,雖然犯案動機反反覆覆,但是嫌犯曾當庭對死者家屬下跪道歉,有悔意,不算兩公約所規範最嚴厲罪刑,因此一審依強盜殺人,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還是認為,黃姓嫌犯有悔意,維持原判。
記者vs.嫌犯:「你為什麼要殺人?」
落網當時,黃姓嫌犯坦承上酒店,積欠30萬元信貸,買刀預謀劫財殺人,最後只得手六萬多塊,案發後遭聲押獲准,至今羈押期屆滿,法官裁定延長羈押,二審結果還可以再上訴,痛失親人,家屬也提出民事賠償,一審判決嫌犯必須連帶賠償超過462萬,為自己的犯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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