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年12月發生一起殺人棄屍案,一名白牌車司機欠債80萬元,向女鄰居借錢遭拒,竟然殺人棄屍,嫌犯一、二審都判處無期徒刑,死者家屬求償1千萬,民事賠償判決7日出爐,法院判賠403萬,扣除家屬已經領取50萬元補償金,嫌犯必須再給家屬353萬。
2017年12月18日許姓嫌犯大半夜把死者藏進車廂後,開著一台黑色轎車前往濱海公路,趁著四下無人將69歲老婦棄屍海邊。
殺人的就是他,許姓男子,殺人動機只因為欠債80萬,竟然殺害租借停車位給他的鄰居。
嫌犯將死者遺體棄屍在林口西濱快速道路 許姓男子當時依強盜殺人罪一、二審遭判無期徒刑,新北地院7日再度判許姓男子,必須賠償353萬多元,全案可以上訴。
法官認為嫌犯無收入,名下也無財產,加上家屬之前已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50萬元,不過死者家屬當時不滿許姓嫌犯為財殺人,而且犯案過程下手兇殘,向他提出1千多萬元的民事求償。
死者姪子:「很殘忍啦!那個頭被打的!講難聽一點打得像豬頭一樣!腫得像豬頭一樣!」
還原事發經過18日早上10點多,嫌犯在車庫遇到老婦人,因為覬覦對方錢財,竟然持鋁棒攻擊,又用水管勒斃死者,隨後闖屋搜刮財物,隔天凌晨2點,他開著轎車到海邊棄屍,沒想到20日早上,有民眾去附近割草,意外發現死者大體,兇手當天晚上10點就遭警方逮捕,原本以為棄屍海邊,警方會當做無名屍處理,沒想到法網恢恢,警方發現兇嫌與死者竟然為鄰居,為了錢財,引發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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