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在家喝完威士忌後,突然覺得肚子很餓,於是騎機車到離家300公尺的超商買泡麵,接著一手拿著泡麵,一手騎車,相當危險,員警巡邏看見,將他攔查,沒想到他從105年到今天,已經酒駕四次,還有高達30多萬元的罰金還沒繳,但不思悔改,再次酒後上路,以為在家裡附近就沒事,最後被移送法辦。
員警vs.酒駕男子:「想說要吃宵夜,(沒啦,你安全帽要扣啦),抱歉啦!我想說家住在附近。」
男子一停下車,就連忙跟員警解釋,自己就住在附近,因為肚子餓,想說騎車出來買個泡麵當宵夜,才會沒有扣好安全帽。
員警vs.酒駕男子:「大哥,等等像這樣吹一下,(不要啦,我家就住附近),這簡單的而已,(不要這樣啦)。」
接著員警要他進行酒測,男子一直推託,不斷向員警求饒,這是在高雄新興區,當時員警正在巡邏,看到這名于姓男子,機車的踏板上載著一隻狗,不過他沒扣好安全帽,左手還拿著泡麵,只用右手騎車,相當危險。
員警一靠近男子,就聞到他身上的濃濃酒味,酒測值還達0.47,嫌犯表示,自己在家裡喝了3杯威士忌後,突然覺得肚子餓,才會騎機車出門,但是,他從105年到現在,已經被查到酒駕四次了,還有30多萬元的罰單沒繳。
中正派出所所長王宗明:「仁愛一街附近,發現一名男子單手騎車,立即把他攔停下來,勸導他,那攔下來之後才發現,原來他是一手拿泡麵,腳踏板還有一條狗,然後跟他交談的過程中,發現他身上有濃濃的酒味,警方要對他實施酒測,他表示說他,從105年到現在,已經被抓到3次酒駕,今天是第4次,已經累積了不少罰金,要求警方不要跟他酒測。」
男子4年來酒駕累犯,不知悔改,以為只是騎機車到300公尺外的超商買泡麵而已,抱著僥倖的態度,繼續酒後上路,結果卻在回程路上,遭到員警攔查,觸犯公共危險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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