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謝姓男子今年2月與應召女談好交易費用9000元,卻僅帶500元赴約,被識破後竟以刀脅迫小姐「硬上」。謝男遭警方逮捕後辯稱因為「女人不喜歡好男人」,他太久沒做愛又沒錢,才出此下策,還說雙方採「女上男下」體位不算強迫性侵,高院今(26日)維持一審見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今年2月20日與應召女談妥以9000元性交易,但見面後謝男不依規先給錢,應召女察覺有異想走,此時謝男亮刀脅迫女方履行交易,她嚇得哭求謝男放過她「我也是缺錢才會做這個」,但謝男仍狠心命令女方「做吧!像男女朋友一樣!」還要求她「女上男下」體位,最後性侵得逞。
謝男隨後遭警方逮捕,他辯稱「女人不喜歡好男人」,所以交不到女朋友、很久沒做愛,還說自己窮,所以只帶500元赴約,想用恐嚇的方式嘿咻。他也認為,女上男下姿勢且女方沒反抗,代表沒強制性侵。
女方則反駁,她當時有哭著求謝男不要做,但謝男說他有刀,她出於恐懼只好照做。一審法院判謝男7年6月徒刑,高院今駁回謝的上訴,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10月二審庭訊後謝男在法警戒護下抵達侯審室門口時,大聲嚷嚷「我是冤枉的」,並以手銬攻擊法警脫逃,法警一路追,最後還是逮到人,後來高院為強化法警體能,達成維安戒護勤務,12月初實施400公尺跑步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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