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發生了一起租屋糾紛,倒楣的房東8月把房子出租之後,對方只繳了一個月的房租就沒有下文,幾經溝通,好不容易說前兩天要交還房子,結果房客不但一走了之,還把整間房子搞得凌亂不堪。
走進屋內,彷彿像是走進了災難現場,地上的物品凌亂四散,電扇攔腰折斷,衣服褲子堆積成山,甚至桌上還擺了兩袋,已經變成死灰色發霉的麵包。
房東陳小姐:「全新粉刷過的牆面,被他們用釘子釘到水泥都掉落,然後我的全新沙發,被他們用麥克筆塗鴉,塗的到處都是。」
屋主陳小姐生氣地說,林姓房客一家五口,8月底搬了進來,說好房租每個月12000,結果只給一個月的租金和4000元押金之後,就再也沒付過錢 管理費也通通沒繳,長達幾個月折磨,好不容易林姓房客說要搬走,結果原本15日相約點交房屋,對方又來個人間蒸發,,只留下簡訊說已經離開,別說租金,連鑰匙也沒留下。
前兩個月,對方還找民代關說,要求展延租金,他無奈同意之下,也趕快把租約送到法院公證,以求自保。
房東陳小姐:「然後我後來才聽管理是大姊說,他們在這一帶已經是慣犯了。」
律師王清白:「房客關於這個租約他可以去公證,關於這個租約期滿他可以逕受強制執行,在公證契約他也可以講明說,逕受強制性,如果說他不付租金或不搬遷的話,他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陳小姐說,現在只能認賠殺出,自己整理後再找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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