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理師涉嫌在醫院裡偷拍病患,還把影片放到網路上!誇張的是這名護理師,今年九月也登上媒體版面,當時台北市基隆路三段,發生一起酒駕車禍,一名郭姓男子,酒駕造成一死兩傷,媒體在現場拍攝駕駛移送警局,結果廖姓女護理師,在現場大吼,「他有肖像權,不可以再拍」,結果這回,自己疑似利用職務之便,在醫院裡偷拍病患,放在IG的限時動態。律師指出,洩漏病患隱私,已經觸法!

記者vs.肇事駕駛友人:「(他是什麼偶像嗎?什麼肖像權?他撞死人耶那你現在拍我有事嗎?我是他的誰?我只是覺得他哥哥都已經很擔心,你可以體諒一下家屬的想法嗎?你有沒有想說死者家屬的想法。」

律師謝憲杰:「法律都是有規定,對於個人隱私權的保障,這種行為應該是,未經本人允許是不可以這樣做的。」

的確明明自己身分為護律師,卻是偷拍病患,明顯已經涉及個資保護法,再加上洩漏業務上知悉他人秘密罪,廖姓護理師最重遭求處5年有期徒刑,病患也可以向她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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