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二審判決逆轉,讓受害者家屬無法接受。張姓死者的父親痛批高院法官冷血,認為肇事者案發後,確實驗出毒品反應,卻無法證實是毒駕釀禍。而毒駕難以判定,也是因為沒有檢驗標準,要證明無法安全駕駛相當困難。
受害家屬張先生:「他老大嘛,從小他們都我帶的,所以在地院開庭,我沒有缺席過一次。」
一場車禍奪走年僅26歲的愛子生命,肇事者案發後驗出毒品反應,一審判7年8個月,原以為得到正義,但二審改判1年2個月,看在家屬眼裡又是另一次傷害。
二審判決逆轉,最關鍵原因就在無法證明肇事者毒駕,但這理由家屬難以接受。
受害家屬張先生:「長庚醫院都已經出具他的血液濃度含量是嚴重超標,以至於不能安全駕駛,高等法院的法官們怎麼可以去推翻這個鐵而有力的證據?」
毒駕肇事頻傳,今年8月在台南,郭姓男子邊開車邊吸毒,撞到一對母子造成1死1傷,而這已經是他第四度毒駕!
2017年4月,莊姓男子拉k後開車,衝撞路口一排機車,造成1死6傷。根據統計,近3年全台有將近1萬件毒駕案,但被依公共危險移送的不到10%。
正因為毒駕不像酒駕一樣,有明訂酒測值,超標就違法。毒駕採不能安全駕駛的標準,定義相對模糊,也較難證明。但類似意外屢屢上演,政府何時能修法?成了受害者家屬最深切的期盼。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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