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21日發生嚴重出軌翻覆事故,共造成18死百餘傷,駕駛尤振仲因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昨日下午被帶往宜蘭地檢署複訊近12小時後,尤男在偵訊中向檢方坦承關閉ATP自動防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但強調是經過調度員同意。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日表示,1021鐵路事故經行政院行政調查小組與法務部初步調查,都指向事故是因彎道超速所造成,宜蘭地檢署也指出車速不排除超過100公里,已明顯超出台鐵規定新馬站的規定速限。
另外,今日也傳出2封在台鐵一級主管群組內的「關鍵簡訊」曝光,該輛出事普悠瑪列車在從樹林站出發時就已發現有異狀,尤男在雙溪站就已發出異常通報,台鐵先在15時57分發出簡訊要求列車在宜蘭站檢修,但因無法修復,16時34又在發出第2封簡訊,計畫將於花蓮更換編組,但還沒抵達花蓮前就發生出軌事故。
尤姓司機在經過近12小時複訊後,法官今晨5時許裁定50萬元交保候傳。宜蘭地方法院指出,尤男在駕駛普悠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因列車已無ATP接收感應器監控車速,司機員更應注意其車速度不得超速,並隨時為煞車做準備以避免危險,經宜蘭境內大溪站附近時,因感覺列車加速時動力異常,關閉ATP改以手動、目測方式駕駛。
檢方表示,尤男未注意列車進站及過彎時應符合速限規定,將列車加速至時速140公里,導致在新馬站附近無法過彎出軌,造成18死及180人以上輕重傷。尤男明知道關閉ATP依規定須在下一站停靠站再行打開,但卻因一直與調度員通話未再將ATP打開確實有業務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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