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凌晨開車從台南回高雄,途中在梓官區,省道台一線左轉時,擦撞台一部貨車,貨車衝向路旁側翻超商前,肇事車輛也撞向路口民宅後才停車,車頭損毀。警方測出男子酒駕,酒測值達0.8毫克,還一度疑似開上國道,因為下錯交流道而在事故地點撞車。


警方vs.肇事駕駛:「你從那邊過來,確定吼,新的吹嘴,有受傷嗎?(有啦他的腳有傷),有喝酒嗎,要漱口?不用漱口吼?」

梓官分駐所所長李瑞芳:「該男子自稱從台南飲酒後,駕駛高速公路要返回左營住處,行經該路口時,不慎跟大貨車發生交通事故。」
這起意外發生在6日凌晨2點半,自外遭撞翻車的貨車,來自屠宰場,上面載了屠宰好的雞肉,正要送往市區,沒想到遇到駕駛酒駕,貨車意外被撞翻,不但沒辦法交貨,事故後飽受驚嚇,幸好2人都只有皮肉傷,傷勢沒有大礙。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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