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近日發布實施「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規定政府機關、百貨公司、大賣場等公共停車場,若車位超過25個以上,必須按照2%的比例,設置孕婦及兒童專用停車位;不過台南有民眾投訴,百貨公司婦幼停車專區停滿車,卻只有一輛有專用識別證,讓民眾傻眼「不申請也可以停的意思嗎?」
網友看完貼文後,紛紛留言「只要臉皮夠厚就可以停了」、「殘障車位下來沒殘障,婦幼車位下來沒婦幼,超級多」、「我也有申請 不過根本停不到」,不過也有不知情的網友坦承「我有小孩,都停這種車位,但是完全不知道要申請識別證」、「我一直以為這種格子只要是婦女或有小孩就可以停了?不知道還要有證才能停」。
對此,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以前婦幼停車格是「親子優先」,但現在是限定身分「認證、不認人」,因此若車上沒有放證,就算有孕婦或是6歲以下小孩一樣被取締,依規定可罰600到1200的罰鍰,不過今年還是宣導期,2019年6月底才會正式開罰;各縣市領取「孕婦及六歲以下兒童停車證」的時間、地點不同,詳細資訊可向交通部或各縣市政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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