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倉庫居然在賣退貨包裹,持續追蹤原來是大陸賣家,不想負擔退貨的運費成本,乾脆跟消費者說東西不用寄還回來了,所以這些包裹繼續留在台灣,疑似被貨運或集運商「轉手」給倉庫出清,但消保官擔心這樣屬於「無權占有」包裹,仍會有問題。
大陸賣家不要跟運費有關,當初購買時如果大陸賣家以「集運」方式寄到台灣,1公斤包裹運費可以低到70元,但如果消費者「退貨」了,運回單一包裹1公斤運費暴增將近7倍,大約要500元, 但這些包裹流往哪個廠商,負責送給消費者的貨運業者說,會退回給集運業者,但業者多數避而不談。
而退貨包裹,再度2次轉手,消保官認為這些包裹被集貨商無權佔有了,因為大陸賣家主張「不處理包裹」,台灣集運業者儘管可以拆開包裝,繼續二度轉賣販售,但如果涉及假貨或是藥品,這些物流廠商都會觸法,消費者購買這些滯留台灣的退貨商品,最好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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