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記得記上鍊繩,動保法修正毛小孩出入公共場所,沒有7歲以上的人陪同直接開罰3千到1萬5,不需再經過勸導。台中市更嚴,要是毛小孩出入公共場所沒有鍊繩,勸導不改也要罰3千到1萬5千元。
帶著愛犬草地上奔跑記得要繫上鍊繩,因為這是公眾空間可不是自家庭院,草地上還有其他民眾,尤其毛小孩愛玩,小朋友也是。
負責的飼主就是擔心毛小孩暴衝,鍊子不離手,保護其他人也保護毛小孩。
立法院剛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遛狗要是沒有7歲以上的人伴同,不用經過勸導,直接開罰3千到1萬5千元。台中市更嚴,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如果沒有鍊繩或箱籠等保護措施,勸導不改,罰3千到1萬5千元。
之前也曾發生過,飼主把毛小孩放在機車踏墊載著外出,沒有牽繩狗狗突然跑下車,馬路上逛大街,沒有上牽繩的毛小孩突然衝出來,車來車往的地方實在很危險!
公園直擊也有毛小孩卸下鏈繩在樹下乘涼,旁邊就是提醒帶寵物要鏈繩的告示牌。
台中市去年接獲檢舉,毛小孩未繫鏈繩有493件,其中16件勸導未改善被開罰。今年1至4月,檢舉166件開罰9件,動表處表示,飼主騎機車直接放下來遛狗,或者打開家門放狗外出大小便,這類檢舉案最多。
除了動保法規範,台中市加碼自治條例要求飼主,全台規範最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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