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一名李先生疑似被人檢舉竊電,4月時台電派員來檢查電表,沒想到隨後被以用戶有將電表指數倒撥,致使電表計量失準的違規行為為由,被台電限期繳納20萬元的的追償電費否則就要斷電,但李先生表示,大樓電表室根本是鎖起來的,認為被冤枉,目前雙方沒有共識,將付諸法律途徑。
當事人說的就是這張通知單,追償電費這個月11日未繳,就要面臨停電拆表,終止契約,而起因疑似是遭人檢舉竊電。繳款通知書上寫著,台電在4月2日派員檢查,發現用戶有將電表指數倒撥,致使電表計量失準之違規行為,用戶應繳付追償電費20萬元,電表賠償費954元。
當事人李先生:「這個就是我們的電表室,可以看得很清楚,這裡有一個鎖,這個是完全打不開的。」
只是當事人表示,他們大樓的電表室明明是鎖起來的,又該怎麼入內動手腳,認為是被冤枉。
當事人李先生:「我當然也有想過,或者是前住戶,但這個都不是,我們可以判斷的事情。」
攤開時間表,當事人是在去年11月入住、4月遭檢局查表,判定違規使用,如今5月恐怕面臨斷電,但他強調,根據去年11月12月到今年1月2月,或者是4月被換了新電表後的電費單,電費都是200到500元之間,認為變化幅度不大,否認異常使用。
當事人李先生:「我們目前已經提出假處分,讓他(台電)不能斷電,那接下來就會走司法途徑。」
對此台電回應,檢查時確實發現電表封印鎖及封鉛遭破壞,目前針對斷電雖然會先緩緩,但因為和當事人暫時沒有達成共識,資料收集完成後,將交付司法途徑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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