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9日晚間騎車經過愛國東路,明明有戴安全帽、而且扣上扣環,但警方卻還開罰,當事人女友一看罰單才發現,警方在取締理由上寫著,「安全帽帶未緊扣」,戴安全帽還規定扣環要扣緊啊?民眾認為是警察想趁著過年搶錢,但警方拿出許多交通事故案件強調,很多車禍都是因為安全帽沒緊扣,開罰單是有法規依據,不是搶錢。
TVBS記者韓上棆:「發動機車準備出門,但就因為安全帽帶子太鬆,林小姐的男朋友是吃了一張罰單。」
看看罰單,違規路段在台北市愛國東路,警方寫的理由是安全帽未緊扣,因此以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開罰5百元。林小姐:「如果今天是我們沒有扣的話,我們被罰是應該,可是因為我男友皮膚不大好,兩邊都有長痘痘。」
男友被罰,林小姐痛批警方過年前搶錢,不過看看許多車禍案例,經常看到安全帽飛的老遠,原因就在騎士沒正確戴安全帽,因此碰撞後,頭完全沒保護,就直接擊碎擋風玻璃,因此戴安全帽扣環沒扣,或是扣起來太鬆,警方都能取締。
北縣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吳英洲:「帽子跟配件要齊全,而且帽子正面要朝前,帽帶要緊繫在下緣,這樣才不會造成帽體上下左右的搖動。」
就算再怎麼宣導,還是有民眾騎車根本不理會,既危險荷包也會大失血,另外塑膠的扣環雖然也經過標檢局檢驗,但因為容易碰撞後鬆脫,警方說,如果選擇這種雙D扣環的安全帽,會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