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相處久了,難免會因為生活中的事情意見不合而有摩擦,嚴重時還可能導致分手。最近有一名女網友在臉書分享,自己剛買房子,所有費用幾乎都是她繳的,她要求同居男友幫忙繳個5000元卻遭到拒絕,讓她直呼好想放生,但網友看了卻是意見兩極。
女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男友」發文提到,自己最近剛買房子,不但付了頭期款,家具也是自己買的,接下來房貸要繳30年,每個月要繳1.1萬。她要求男友幫忙繳個5000元,有那麼困難嗎?
原po提到,「我們還沒結婚也沒錯,但你說只願意負擔雜費(管理費+水電+第四台),這也太誇張了吧?難道房子你沒住?床你沒睡?電視你沒看?這樣的你,我好想放生…」照女網友的內容來看,每月要繳1.1萬元的房貸,要繳30年的話,至少得繳396萬元。
其他網友看到原po的分享後,超過580則的留言回應,但大家的看法卻是正反兩極,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有網友用理性的角度分析,「可以區分兩塊來看,男友如果自己有家可以住,可以請他回家住,(管理費+水電+第四台)版主自己付也很ok,還能保有自己獨立的空間,自己生活也自在。如果男友是以在外租房的概念,一個月付5000房租覺得很ok啊!他去哪裡找只要繳(管理費+水電+第四台)就可以住的房子?」
還有網友認為,「改天你買車,你沒有坐嗎?你沒有開嗎?改天你買船...改天你想買飛機...原來交往對象這麼好用??今天如果是租房子,那各自分擔很合理,但今天是自己『置產』!對方也付出使用費了,真不知道留言叫人當出房租的,最好是自己遇到也這麼做,哪來的神邏輯?」
另外有網友則認為「我覺得不管男生女生,首先這並不是租房子,而是置產,如果登記在你名下卻要求另一半也有使用而必須付費的話,那是否也要登記一半到對方名下;畢竟對方即使租房子也可以租自己喜歡的便利的,但你置產買的一定是你的也是你喜歡的!」還有人就反問「如果今天角色對換,換成是妳,妳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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