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抗爭2年,換來政府跟遠通電收共同出面補償,由於人數有947名,總金額也達近6億元,外界質疑又是政府出面收拾爛攤子,全民買單;部分學者認為應該由遠通自己出錢。而補償細項被攤開檢視,抗爭花費的車資、便當錢也包含在內,同樣引發質疑。
國道收費員抗爭將落幕,近6億元的補償金分給947名員工,金額怎麼算的?據了解有考量年資、薪資跟收費員的家庭狀況,由勞動部提出計算每個收費員不同積分,實際拿到的金額可能是15到70萬,只是上億元的補償金,其中也包括2年來抗爭所花的車資、便當費和精神補償。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長孫秀鑾:「我覺得說,能不能改變台灣的勞動條件最重要,不應該拿這些(便當錢、車資)來抹黑,再來討論這些事情。」
自救會認為刻意挑細項出來討論,無疑是模糊焦點,而會員們週四下午還要在台中開會討論補償金計算方式,再做出決議抗爭是否會就此落幕;不過外界仍質疑,補償金不只是遠通電收出錢,勞動部、交通部也參一咖,政府似乎又出面收爛攤子,等於再由全民買單。
空中大學公行系主任李允傑:「這件事件應該要做為政府,對於未來約聘雇人員的資遣辦法是不是要進一步法制化,我們可以作為參考,但是我覺得今天不能夠因為說會吵的就有糖吃。」
公行系教授認為,政府當初跟收費員解除雇傭關係時,一切照法律程序走應該沒有責任,甚至擔心未來將出現模仿效應。
空中大學公行系主任李允傑:「大家看到說,我用集體行動不斷的抗爭的時候,我就會拿到我原來在法律上不屬於我的權益的時候,大家會不會去模仿?」
自救會則認為高公局仍有責任負責年資補償,行政院也表示當年訂約導致勞工權益受損,現在才會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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